RMAP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盡責申訴機制
-
發布時間:2024-12-04
第一條 目的
1. 及時發現和處理供應鏈潛在風險和隱患。
2. 加強供應鏈盡責管理的透明化、合規化。
3. 保障內外部利益相關方與公司的順暢溝通。
4. 維護各利益相關方和公司的合法權益。
5. 優化企業發展的內外部環境。
6. 本公司依據《OECD指南》、《CCCMC中國指南》和公司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政策,特制定本申訴機制。
第二條 申訴范圍
1. 與公司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相關。
2. 因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缺失造成相關方利益受損。
3. 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違反了相關指南或公司政策的要求。
第三條 不予受理的申訴
1. 與本公司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無關。
2. 無法提供充分證據或證人以支持指出的問題。
3. 惡意申訴或為獲得競爭優勢而發起的申訴。
第四條 定義
1. 申訴人:對公司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政策、管理活動等相關管理行為提出申訴的人,統稱為“申訴人”。申訴人可以是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受影響的社區居民、員工、董事會成員等,無論與公司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關聯。如果認為公司或供應鏈存在申訴范圍內的問題,并可能給自己或所代表的利益相關方造成負面影響,均可向公司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小組提起申訴。申訴由代表受影響方的機構或個人提出時,應明確說明所代表的對象并提供代表權的證據。
2. 申訴:指公司員工或其他利益相關方以書面或通過公司官方網站對公司的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政策及相關活動提出意見或疑惑的溝通方式。
3. 礦產:指鋰、鈷、鎳、錳。
第五條 申訴方式
1. 內部申訴:公司員工可以通過填寫《供應鏈盡責申訴表》投入公司意見箱或發送至公司官網公布的申訴郵箱。
補充說明:
如果申訴的問題不屬于公司內部機制所能解決的范疇,公司將積極協調外部機構解決。
外部申訴:外部申訴人,包括公司客戶、政府部門、媒體等利益相關方,可以通過填寫《供應鏈盡責申訴表》以郵件的方式進行申訴。
第六條 申訴渠道
· 公司設有申訴公共郵箱:kcxfz@brunp.com.cn
第七條 申訴處理組織
1. 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小組:是外部申訴接收、處理、答復的具體負責部門,由其協調公司相關部門提出申訴解決方案。
2.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供應鏈負責人和企業發展中心負責人擔任,由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小組支持其工作。
3.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職責:不直接接收申訴,根據申訴程序在申訴上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時,由其代表公司提出申訴最終解釋方案。
第八條 申訴原則
申訴人向本公司提出申訴,以及公司接受和處理申訴均應遵循以下五個原則:
1. 事實原則:
o 申訴人應根據具體事實提出申訴,而非公司的戰略、政策或方針。
o 申訴人應提供基于事實的證據和材料,公司處理申訴應以查清事實為基本出發點。
2. 關聯原則:
o 企業相關方(員工、客戶、供應商、政府機構、新聞媒體、周邊居民等)均可在申訴范圍內涉及供應鏈盡責管理的內容進行申訴。
o 申訴范圍外的領域可選擇其他申訴渠道,不適宜本制度管理范疇。
3. 程序原則:
o 申訴人提出申訴和參與申訴應嚴格遵照本機制的程序和流程。
o 公司接受和處理申訴也應嚴格按照此機制的要求進行。
4. 保密原則:
o 申訴人和公司均應在保密的原則下對申訴進行嚴肅認真處理。
o 在申訴處理過程中,申訴人和公司相關人員均應保守秘密。
o 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小組將100%尊重申訴人的意愿,對其身份和信息實施保密。
5. 及時原則:
o 申訴人應在知道或理應知道相關事實后的合理時間內及時提出申訴。
o 公司在接收到申訴后,應及時處理并給予答復。
o 公司不予受理自申訴人知道或理應知道相關事實超過兩年的申訴。
第九條 申訴程序
申訴采用沖突回避機制,申訴人如認為小組中任何人員與申訴存在利益沖突,可在申訴書中要求回避。
1、流程圖
2、流程詳細說明
第十條 申訴保護
1. 申訴者信息保密:
o 申訴信息由專人登記與處理,處理人承諾對申訴者的信息嚴格保密。
o 除分管領導外,嚴禁將申訴者信息透露給其他人員。
o 申訴材料作為公司絕密資料處理,除分管領導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更不允許流傳到申訴利益相關方。
2. 申訴者權益保護:
o 供應鏈盡責申訴管理制度的出發點是為了提升公司供應鏈治理能力。
o 公司鼓勵基于客觀事實的申訴,并切實保護申訴者權益。
o 嚴禁因申訴打擊報復申訴者,同時保證其知情權,即申訴是否有效以及最終處置結果等信息。
3. 泄密與報復處理:
o 對未按照上述要求保密,或打擊報復申訴人的,公司將視為嚴重違紀行為。
o 采取解除勞動合同,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生效日期
1. 實施日期:本機制自2024年11月29日起實施。
2. 解釋與修改:由公司供應鏈盡責管理小組負責最終解釋并負責修改。
附件
分享